一、《“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印发
1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十七部门印发《“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制造业机器人密度较2020年实现翻番,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行业应用深度和广度显著提升,机器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聚焦10大应用重点领域,突破100种以上机器人创新应用技术及解决方案,推广200个以上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创新应用模式和显著应用成效的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打造一批“机器人+”应用标杆企业,建设一批应用体验中心和试验验证中心。
二、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
2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通知提出:严格规范招标投标交易担保行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强制要求投标人、中标人缴纳现金保证金;全面推广保函(保险)。鼓励招标人接受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等其他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任何单位不得非法扣押、拖欠、侵占、挪用各类保证金。
三、《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印发
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明确提升建设工程品质方面三大重点:强化工程质量保障。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提高建筑材料质量水平。加快高强度高耐久、可循环利用、绿色环保等新型建材研发与应用。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完善绿色建材产品标准和认证评价体系,倡导选用绿色建材;打造中国建造升级版。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树立全生命周期建设发展理念,构建现代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打造中国建造品牌。
四、加强隧道工程安全管理
2月22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完善法规标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推动地方性法规、规章制修订工作,构建以建设单位为主导、以施工单位为主体、以施工现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合理工期和造价保障机制。指导建设单位依法改进评标方法,严格限定最低投标价法的适用范围,合理界定成本价格,解决低质低价中标带来的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的问题。对技术风险高、施工难度大的隧道工程项目,应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五、开展2023年绿色建材下乡活动
3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绿色建材下乡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试点地区引导绿色建材生产企业、电商平台、卖场商场等积极参与活动。有条件的地区应对绿色建材消费予以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针对农房、基建等不同应用领域,发挥绿色建造解决方案典型示范作用,提供系统化解决方案,方便消费者选材。
六、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
3月28日,住建部等15部门发布《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在加强既有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方面,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导致安全事故的,以及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各地要聚焦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安全巡查,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临时封闭、人员撤离等管控措施,该拆除的依法拆除。
七、进一步支持西部科学城加快建设
4月12日,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西部科学城加快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意见》指出,集中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加快建设成渝综合性科学中心。构建高水平实验室体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支持优势科技力量参与国家实验室“核心+基地+网络”建设,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聚焦重点优势领域,支持在西部科学城新建一批全国重点实验室。支持川渝共建联合实验室,谋划建设一批省(市)实验室。
八、全国首个跨省域的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5月24日,全国首个跨省域的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一一《水乡客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正式发布,从而为水乡客厅开发建设、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提供法定依据。规划重点突出四个特性,一是示范引领性,通过“国际征集+院士整合”的形式,体现“国际标准、世界眼光”与“中华风范、江南特色”的有机融合;二是跨域协同性,以示范区执委会为统筹协调平台,充分对接两区一县各种诉求,打破行政边界进行用地布局和功能设置;三是传导穿透性,充分落实上位规划要求,穿透性传导上位规划管控指标,牢牢守住发展底线;四是落地实施性,规划编制中开展深入调研对接,并与提前谋划的生态整治、基础设施等近期重点建设项目紧密衔接,确保项目方案精确落地。
九、《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印发
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要求加快推进列入流域及区域规划、符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控制性调蓄工程和重点水源工程建设,综合考虑航运、发电、生态等功能。到2035年,要基本形成国家水网总体格局,国家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逐步建成,省市县水网基本完善,构建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国家水安全保障体系。
十、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
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积极推动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修订,健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交易规则,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着力破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全面推广保函(保险),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完善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推进CA数字证书跨区域兼容互认,不断拓展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广度和深度,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十一、探索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
6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倪虹会见中国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葛海蛟一行,就深化政银合作、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进行交流。倪虹指出,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参与城市建设和更新,推动打造宜居、智慧、韧性城市。要为人民群众建造好房子,提高住房品质,探索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为房屋提供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
十二、推进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7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国家能源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实施,靠前谋划2024年改造计划。在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方面,七部门要求扎实抓好“楼道革命”“环境革命”“管理革命”等3个重点。
十三、促进民间投资
7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 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印发。在聚焦重点领域方面,《通知》提出,将明确一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点细分领域,发布相关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管理要求等政策规定,帮助和引导民营企业更好地投资决策。同时,全面梳理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的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等3张项目清单,再通过召开项目推介会、搭建统一的推介平台等形式,向民间资本推介上述项目,同时做好服务对接,加快项目落地实施。
十四、完善外资项目建设推进机制
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提出:完善外资项目建设推进机制。健全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机制,加强要素支撑、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推动外资项目早签约、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保障。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各级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建立健全联动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签约、建设、投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签证工作,为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关税减免政策提供便利。
十五、国家发改委集中公开推介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的重点项目
9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统一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集中发布了4894个重点项目,总投资约5.27万亿元,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本次推介的项目,从行业领域看,城建、农业、旅游等项目数量较多,城建、公路、水路港口等项目规模较大。从地区分布看,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分别推介2213个、1020个、1497个、164个项目。从参与方式看,民间资本可以通过控股或参股项目公司等多种方式,参与重点项目建设运营。
十六、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
住建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自2023年9月15日起施行。通知指出:提高资质审批效率;统一全国资质审批权限。自通知施行之日起,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地区不再受理试点资质申请事项,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实施;加强企业重组分立及合并资质核定。企业因发生重组分立申请资质核定的,需对原企业和资质承继企业按资质标准进行考核;完善业绩认定方式;加大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力度。
十七、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工作部署,自然资源部9月印发《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北京等15个省(市)的43个城市开展为期4年的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通知》强调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以城中村和低效工业用地改造为重点,以政策创新为支撑,推动各类低效用地再开发。
十八、《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
9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会议指出,解决好企业账款拖欠问题,事关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预期,事关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必须高度重视。省级政府要对本地区清欠工作负总责,抓紧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解开企业之间相互拖欠的“连环套”,央企国企要带头偿还。要突出实质性清偿,加强政策支持、统筹调度和监督考核,努力做到应清尽清,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十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修订
9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考核工作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落实。考核工作从2023年到2027年,每年开展一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情况。
二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
10月24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厅函〔2023〕291号)。决定在天津等27个地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试点目标为加快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汇聚融合、业务协同的工作机制,打通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验收、运维全生命周期审批监管数据链条,推动管理流程再造、制度重塑,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管理模式、实施路径和政策标准体系,为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促进工程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十一、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
1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PPP将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合理把握重点领域,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业内专家认为,新机制将有利于PPP的规范发展、阳光运行,并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重要机遇,将有效提振民营企业信心。
二十二、《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社区是城市公共服务和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实施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在城市社区(小区)公共空间嵌入功能性设施和适配性服务,有利于推动优质普惠公共服务下基层、进社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选择50个左右城市开展试点,每个试点城市选择100个左右社区作为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先行试点项目。
二十三、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进一步用好各类资金加强项目建设
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12月17日至18日召开。会议指出,进一步用好各类资金加强项目建设,更好发挥有效投资关键作用。加力提效用好2023年增发1万亿元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府投资,支持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区域协调发展、社会事业、现代化产业体系、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基础设施、节能减排降碳、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安全能力建设等领域,进一步提高投资精准性有效性。
二十四、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重点抓好4大板块
12月21日至22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明年的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重点抓好4大板块18个方面工作。住房和房地产板块,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新形势。城乡建设板块,要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把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筑业板块,深化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在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上下功夫,努力为全社会提供高品质建筑产品,打造“中国建造”升级版。基础支撑板块,适应从解决“有没有”转向解决“好不好”的要求,大力加强基础性工作,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